公告: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作業計畫將順延至釋憲後
內政部因司法院釋字599號解釋對戶籍法第8條第2項、第3項按指紋規定做出暫時處分,是以原訂本(2005)年7月1日起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作業計畫將順延至釋憲後,另定實施日期。若旅外國人依內政部本年4月所定之相片規格拍照且照片符合規定者,日後換發新證時仍可使用。倘旅外國人有疑問或需相關資訊,請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「全面換發國民身份證相關規定查詢」 項下查詢。
2005年07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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