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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出境處理辦法

依據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14條規定,「在臺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,
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;其持外國護照入境,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,應限制其出境」。

如果您具有役男身份,並且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護照,為避免持美國護照返台後
因兵役相關規定而被限制出境,建議回國前,先確認中華民國護照已辦妥僑居加簽,
再持該照入境。

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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